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规定》规定,内江市公安局于近期对我市申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经过审查,威远县碗厂镇联盟粘土厂、威远县元铭白砂厂等2家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符合条件,拟准予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
编号 |
申请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1 |
511000D14090002 |
威远县碗厂镇联盟粘土厂 |
碗厂镇涌溪村 |
2 |
511000D14090001 |
威远县元铭白砂厂 |
威远县碗厂镇涌溪村一组 |